昨日,师宗县法院传出消息,备受当地普遍关注的打老婆案结案,野蛮老公朱某被判赔偿受虐妻子魏某4000余元。
2003年农历10月22日,师宗县一个小山村的魏某被同村朱某娶进家门。共同生活期间,好耍脾气的朱某不时拿沉默寡言的魏某开涮,不时施以拳脚。去年9月28日,小夫妻为地中盖薄膜之事再起争执,朱某劈头就给妻子几记老拳,魏某为此在医院躺了整整18天。出医院 后,魏某因其夫在自己住院期间不管不问,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院,要求丈夫赔偿医疗等各种损失5120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两人按照当地习俗结婚后,至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,双方属于同居关系。被告朱某打伤魏某,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,遂判决朱某给付魏某医药等费4030.62元。宣判后,“丈夫”不服遂向曲靖中院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经认真审理作出终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,朱某主动执行了判决。
新闻点评
有人认为,同居是男女两个人的私事,如果没有金钱交易、不伤风化、无碍别人,谁和谁睡到一张床上和法律无关。然而,一旦同居带来麻烦,未婚同居者要付出年轻的代价。虽然,国人的婚配年龄如今已普遍推迟,“晚婚”概念为“不婚族”漠视,偷尝禁果早不是新鲜事,但还是希望这些“铤而走险”的人们事前三思,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。(区鸿雁邓代芬)责任编辑:唐唐(来源:春城晚报)